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西部,为省辖市萍乡的东大门,东与宜春市袁州区相交,南与安福县、莲花县接壤,西临萍乡市安源区、湘东区,北靠上栗县。“袁水东奔彭蠡浪,萍川西注洞庭波”。“袁水”与“萍水”为萍乡分流湘赣两江的两大水系。芦溪居袁水源头,袁水源头河古称芦溪,因河得名——为芦溪县地名由来。
近年来,芦溪县围绕“做大总量、做实民生、做优环境”的工作要求,坚持新发展理念,以高质量项目推进高质量发展,聚集城区人气,优化人居环境,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,基本建成城市布局进一步优化、城市功能趋向合理、配套设施逐步完善、城市品位明显提高、山水特色初步凸显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的生态城市,广大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。
为深入挖掘和全面展示芦溪城市建设工作成效,展现芦溪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成果,以大美芦溪的绚丽画卷为新春献礼,由中共芦溪县委宣传部主办“大美芦溪·生态之城”“漫时区”杯摄影大展,欢迎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,积极投稿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
中共芦溪县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
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萍乡市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
江西文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萍乡菲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萍乡恒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芦溪县江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芦溪县摄影家协会
萍乡图腾影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二、征集内容
面向社会征集以城市建设为主题,反映“大美芦溪·生态之城”的摄影佳作,重点要扎根本土、深植时代,描绘芦溪城市建设的精神图谱。
三、征稿细则
1、本次大展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集作品,每人限投20幅(组)。
2、参赛作品必须为芦溪城区新近拍摄的原创作品。作品须紧扣主题,角度新颖,富有感染力,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,曾在省级以上摄影赛展获奖作品谢绝投稿。
3、本次大展只限投电子作品,文件格式为jpg ,彩色、黑白不限,单幅、组照(限4幅)均可。投稿作品文件量不大于500K,长边要求不小于1000像素。并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。
4、作品评选公示后,作者要将原始数码影像(大图)8M以上,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的邮箱,逾期不发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5、本次大展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。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所有获奖入展作品进行非盈利活动的权力,可以重复使用作品进行出版、展览和用于宣传,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,不另付稿酬。
6、参展作品必须为原创,对该作品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合法权益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展者自行承担。
7、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8、本次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四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展设金奖1名,银奖3名,铜奖6名,优秀奖70名。
金奖颁发荣誉证书,奖 金3000元;
银奖颁发荣誉证书,奖金各1000元 ;
铜奖颁发荣誉证书,奖金各600元;
优秀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,奖金各300元。
五、投稿和评审
1、大展分别在《影像萍乡》公众号和萍乡市摄影家协会网(http://www.pxsyw.com)发布征稿启事,开设影展投稿专栏。参展者必须在萍乡市摄影家协会网注册,并关注《影像萍乡》微信公众号,在指定的投稿平台投稿参展。
2、投稿截稿后,由组委会组织公正、公平的评审,等级奖不得重复,优秀作品不限;
参展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,本次摄影大展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“大美芦溪·生态之城”摄影大展组委会
2020年10月26日